7、复制作业或任务
要按原样或在进行了更改后再次运行作业,可以创建并提交作业的副本。要复制作业,您必须拥有管理权限,或者是提交用户。通过复制作业,您可以再次运行已完成的作业,或将以前提交的作业的属性设置用作新作业的模式。
同样,在单个作业中,可以创建任务的副本。这样您便可以高效地创建具有相似属性的多个任务。
复制作业
在"作业管理"的"导航窗格"中,单击"所有作业"。
在作业列表中,右键单击作业,然后单击"复制作业"。
在"复制作业"对话框中,根据需要对作业进行修改,然后单击"提交"。
复制任务
在 HPC 群集管理器中,用于复制任务的选项位于"新建作业"、"修改作业"和"复制作业"对话框中。作为示例,以下过程描述了如何在"新建作业"对话框中复制任务。
复制任务
在"作业管理"的"操作"窗格中,单击"新建作业"。
在"新建作业"对话框的左窗格中,单击"任务列表"。
添加任务,并根据需要设置属性。任务将显示在任务列表中。
在任务列表中,单击已创建的任务,然后单击"复制"。任务的副本将显示在任务列表中。
在任务列表中,单击复制的任务。在"任务属性"下,可以修改任务的属性,或单击"编辑"打开"任务详细信息和 I/O 重定向"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