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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服务器存储助力滨州“数字法庭”

  【IT168 报道】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法院在进行开庭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借助于各种先进的技术来增强法庭功能,提高庭审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数字法庭应运而生。数字法庭就是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对庭审过程中的证据展示、庭审笔录、庭审直播,实现对法庭内部对声、光、电等各种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一种法庭模式;并通过软件平台界面统一管理。借助法院专网系统,还能够实施远程开庭、远程取证以及远程联合审理等业务开展。

  通过建立多媒体数字法庭系统,可以将庭审的全过程如实的记录,包括各参诉方的发言、基于手写白板对案件的各方描述及讨论、证据的展示及司法分析、证人证言及质询等。记录的音视频信息与各类书面案卷与证据证物,构成了整个案件的实体信息档案。对整个庭审进行全程的数字化记录,形成庭审实况录制文件档案,完善案件档案的审理记录上的缺失,使整个案件审理的各环节,都留有可查阅的完整记录资料。在案件一审过程中记录的全面信息,为二审法官提供了一审过程的全面参考。对于死刑案件,一审、二审的全庭审记录,又为最高法院提供了死刑复核的重要参考资料。

  数字法庭系统能够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快捷高效的信息传递,完整透明的信息记录,不受时空局限的资源共享和司法资源的统一开发运用的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时记录和真实再现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增强对案件审理的监督力度,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程序的执行更加严格公正,从根本上杜绝人为的主观随意性,使审判工作始终保持其应有的客观性和中立性,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不仅可以为审判工作的公开、独立、透明提供保证,实现审判程序和审判结果的双重公正,而且可以通过审判信息的网络化以及司法数据库的建立运用,维护司法统一性。同时,审判过程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将使法官从原始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案件结案率,降低错案率和超审限率,降低诉讼成本,真正实现高效率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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